接他的人开着一辆挂地方牌照的猎豹越野车,凌晨五点五十就到了巷口。
车身上溅满了干涸的泥浆,车轮毂里嵌着暗红色的泥土——那不是京海附近的土色。挡风玻璃的右下角有一道裂纹,用透明胶带从里面贴着,像一道愈合不了的伤疤。整辆车看起来像刚从一场漫长的奔袭中停下来,还没来得及喘口气,就又接到了新的任务。
开车的人三十出头,平头,方脸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冲锋衣,拉链拉到下巴。他靠在车门上抽烟,烟头的红光在凌晨的黑暗里一明一灭。看见秦风拎着帆布包从巷子里走出来,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碾灭,站首了身体。
“秦队?”他的声音沙哑,带着连夜赶路积累的疲惫,“我叫陆铮。方老让我来接你。”
秦风点了下头。陆铮——这个名字他没有听过。但从对方站在车边的姿态来看,是受过训练的。双脚自然分开,重心微微下沉,后背对着车身而不是空旷的街道,右手垂在身体侧面,距离腰间不到一掌的距离。那件冲锋衣下面,大概率有别着的东西。
秦风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。车里有一股混合了汽油、方便面和烟草的气味。后座上扔着一件防寒服和半箱矿泉水,仪表盘上放着一包拆开的饼干,副驾驶的脚垫上有一张摊开的公路地图,上面用红笔画着一条从滇省边境延伸至缅北的路线,几个关键节点被圈了出来,旁边标注着时间和经纬度。
陆铮发动了车。猎豹的发动机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,像一头被惊醒的老兽。车灯照亮了老城区的青石板路,槐树的影子在光束里一晃而过。秦风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——老宅的院门在黑暗中越来越小,最后变成一个看不清轮廓的黑点,融进了京海尚未醒来的凌晨里。
车驶出城区,上了高速。陆铮开得很快,时速始终压在一百二以上,但方向盘握得很稳,变道超车的时机选择精准得像用尺子量过的。这不是普通人开车的方式,这是长期在复杂路况下进行快速机动形成的肌肉记忆。
“你也是龙牙的?”秦风问。
“不是。”陆铮的目光没有离开路面,“我原来是‘刑天’的人。罗征是我的队长。”
刑天。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部门。
秦风沉默了一会儿:“罗征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陆铮没有立刻回答。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,另一只手从仪表盘上摸出烟盒,抖出一根叼在嘴里,但没有点。收费站的光一段一段地扫过车窗,把他的脸照亮又抛入黑暗。
“队长他……”陆铮的声音被发动机的轰鸣压得很低,“是我们那批人里最强的。不是体能,不是枪法。是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。他能在最不可能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,而且从不犹豫。我们私底下叫他‘锚’。有他在,所有人的心都是定的。”
他把没点的烟从嘴里拿下来,夹在指缝里。
“西十七天前,他最后一次跟站里联络。我当时在边境情报站值班,电话是我接的。他说了一句话——‘东西己经送出去了,告诉我老婆,今年过年我可能回不去了’。”
陆铮的手指微微用力,烟卷被夹扁了。
“然后线路就断了。”
车里的沉默持续了大约十公里。高速两边的护栏在车灯里飞速后退,路面上反光的猫眼石一颗接一颗地掠过,像某种无声的倒计时。
“秦队。”陆铮忽然开口,“罗队留下的那张纸条上写着你的名字。他信你。所以我也信你。”
秦风没有说话。他的手伸进领口,摸到那把贴在胸口的黄铜钥匙。金属己经被体温捂热了,带着一种恒定的温度,像另一颗心脏在跳动。
车窗外,天边开始泛白。冬日的晨光从云层的缝隙里漏出来,把高速公路两侧的旷野染成一片苍茫的灰蓝色。远处有村庄的轮廓,炊烟刚刚升起,细瘦的烟柱在风里歪歪斜斜地散开。
猎豹在高速上跑了整整十一个小时。
中途只在服务区停过一次。陆铮加满了油,买了两个茶叶蛋和两瓶红牛。秦风在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,镜子里的人眼睛里有了血丝,但眼神是沉的。他把脸上的水擦干,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身后——服务区的停车场里停着一辆挂滇省牌照的灰色轿车,车里坐着两个人,没有下车,也没有吃东西。秦风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,然后走出洗手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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